“您好,我是XXX的客服,請您將產品申請退款。”近日,在直播中剛成功下單的王女士接到一條私信,一位自稱網絡名人客服的人表示,抖音的支付係統出現了一些問題,希望她退款後掃描一個微信支付碼,重新“人工”下單。
王女士依言照做後,卻沒有收到商品,也再聯係不上這位“客服”。實際上,這位自稱客服的人是一名騙子。其通過分析用戶在直播間的留言,判斷用戶是否購買商品,再利用設計好的話術,私聊用戶騙取錢財。
接到王女士投訴後,抖音電商品質保護中心立即介入,派出專人向嫌疑人所在地的南寧市公安局網安支隊舉報該情況。
南寧警方經過偵查、走訪摸排,於11月12日19時許,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某、黃某菲、黃某開等3人抓獲,現場查獲手機7部、銀行卡9張。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據悉,今年抖音已配合多地警方重拳出擊,從刑事層麵懲治了多個利用抖音進行“黑產犯罪”的團夥,抓獲犯罪嫌疑人兩百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