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上海9月13日電(記者季覺蘇)記者從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10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將正式施行。本次修訂內容包括擴大食品安全舉報獎勵範圍、強調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義務、獎勵標準改為按“罰沒款”計算、加強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獎勵力度等。同時還增設了獎勵等級,提高了獎勵標準和上限,最高獎勵上限由不超過30萬元提高到不超過50萬元。
《 人民日報 》( 2020年09月14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