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規範》(DB32/T 4030-2021)日前正式發布,將於6月14日全麵實施。這是全國首部水源地管理與保護方麵的省級地方性標準。
近年來,江蘇省通過開展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建設、風險隱患專項整治、水源地長效管護等各項措施,水源地建設、管理和保護水平不斷提升,保障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目前,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已實現達標建設、雙源供水和長效管護三項全覆蓋。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省水利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結合多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經驗,研究並編製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規範》。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規範》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的規劃與選址、名錄管理、水量與水質、環境要求、監測與監控、運行要求、應急保障、組織保障、評估與改進、檔案管理等方麵,進一步明確細化相關要求,為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提檔升級,實現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管理與保護的標準化和規範化提供了技術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