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1日電(記者趙文君)市場監管總局11日發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合規指引》。指引作為經營者集中監管領域合規指導性文件,將有助於提升經營者集中常態化監管水平。
近年來,隨著經營者集中監管不斷深入推進,企業依法申報意識顯著增強,部分企業特別是中小規模企業在合規認識和能力建設方麵還存在不足,加強合規指導的需求較為強烈。指引聚焦經營者集中監管特點以及企業合規需求,從合規風險、合規管理、合規保障等方麵為企業提供有益參考。企業可以根據經營規模、管理模式、集中頻次、合規體係等自身情況,建立健全內部合規管理製度,增強合規管理能力。
據介紹,指引有四方麵特點:一是突出以服務為宗旨,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了解企業合規情況並給予必要支持,同時積極開展宣傳和培訓。二是突出以實效為基礎,重在實現合規效果,不強製要求企業單獨建立經營者集中合規製度,避免增加額外合規成本。三是突出以企業為中心,充分考慮不同類型企業管理模式的差異性以及從事投資並購的頻繁程度,在合規建設方麵給予企業足夠靈活度。四是突出以問題為導向,首次引入案例說明,幫助企業更好理解投資並購各環節可能麵臨的合規風險。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建立健全經營者集中合規評價體係、風險預警提示機製以及常態化溝通機製,更好服務企業規範健康發展。